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为推进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展,落实双方在经贸磋商中达成的共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正式停止执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中的加征关税措施。
此次调整标志着中美贸易政策进入新阶段,有助于促进双边贸易往来与经济合作。作为币圈和财经领域关注的重点,此类政策变动可能对市场情绪、跨境资本流动以及与国际贸易挂钩的数字货币行情产生影响。相关投资者应密切关注财政部及官方后续发布的政策动态,把握宏观环境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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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笨木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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